厦门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2020年厦门失业补贴领取条件和标准
1。厦门失业补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届满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厦门市户籍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含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贫困劳动者),按月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其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给予500元失业补贴。
●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含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贫困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以上(含)的,每月给予1000元失业补贴;参保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500元给予失业补贴。
●与城镇职工缴纳同等保险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按规定缴纳失业救济金。
2。失业普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贴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未满一年的失业普通农民工,按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发放800元两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