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手机管理
01。严格执行要求
浙江各学校要加强手机的规范管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02。加强日常管理
原则上,中小学生不得携带个人手机进入校园。如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必须得到家长同意,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进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应当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和责任人,并提供必要的保管设备。严禁将手机带入教室。
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使用手机完成作业的规定。
03。提供便捷服务
各中小学要在校内设置公用电话,通过设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有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等方式,解决学生与家长之间的通话需求。
04。注意教育和引导
中小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合理地对待和使用手机,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05。加强家校沟通
中小学校应当向学生家长告知手机管理的相关要求,说明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帮助家长用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行引导,配合学校实施学生手机管理。家长要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形成家校合作育人的合力。
加强睡眠管理
01。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配合家校留出足够时间,保证学生正常休息和充足睡眠。
02。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一般小学和中学上午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高中上课时间不早于7:4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一般晚上熄灯时间分别不晚于21:00、21:30、22:30,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睡眠时间设定起床时间。各学校要根据上述底线要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作息时间。
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排。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备案的网络培训平台和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措施进行监管,确保网络直播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晚于21时,每天22时至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03。防止学业负担挤占睡眠时间
中小学要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学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各地要严格督促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的规定。
04。家校合作保障学生睡眠
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在家睡觉一般分别不晚于21:30、22:00和23:00。
如果个别学生到睡觉时间还没有完成作业,家长要督促他们按时睡觉,不要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指导,提出改进策略,必要时调整作业内容和数量。
05。努力改善学生在校午睡的条件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学生在校午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各地教育装备部门要加强研究,设计更方便舒适的学校睡眠设施。
加强作业管理
01。严格执行系列文件的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坚决扭转部分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学段作业要求,让学校的责任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归家庭,共同引导学生自主完成和管理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02。遵守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
老师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要精挑细选,先做后评,全程批,不能要求学生自己修改;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地要把禁止布置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布置作业。
03。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突出重点,针对主要问题,指导督促学校完善运行管理规则。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评价和辅导的统筹管理。
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进行规划,加强年级组和学科组作业的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科作业的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督和定期质量评价制度。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作业管理纳入先进教研组评选的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手机、睡觉、作业等的管理。在各类学校要在2021年上半年全面实施,年底前要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质量评价,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省教育厅通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教育生态监测等方式加强分析研判,通报各地学生睡眠指数、作业指数监测结果,问题突出的地方纳入重点督导,限期整改。
点击查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作业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