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人才,聚集更多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人才计划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工作实施办法》(办发〔2019〕70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操作流程》,
一、认购方式
在温州华东公证处的监督下,全程采用公证网上直播、网上选房的方式进行。温州华东公证处对选房结果出具了公证书。
二。订阅时间
(1)摇号直播:2022年6月23日上午9点
(二)网上选房:2022年6月24日下午13: 30
三。订户
经审核,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鹿城区人才。
四。房价
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对象中鹿城区有4个房地产项目,总套数353套,总建筑面积34672平方米,涵盖温州老城区对岸地块(檀景里)、温州光华单元黄龙商贸城一期地块(森海明帝)、温州杨爽区黄龙单元欧普洋地块A-40地块(崔玉鹿苑)。其中90平米的有282套,120平米的有58套,140平米的有13套。
鹿城区第三批人才住房安置房备案价格详见附件。具体请到项目售楼处了解。
本公告人才住房安置户型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备案单价以商品预售方案公布的价格为准。
五、认购流程
(1)名单的确认。符合安置条件的申请人应于6月17日17:00前登录“温州市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reward . Wenzhou . gov . cn/wzrc/),点击“申报事项”-“人才住房安置”-“资格申请”
已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名单,将在摇号公证直播前,在温州华东公证处微信官方账号网上申请公示24小时。
(2)摇号直播。摇号直播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 00开始。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将对公证进行网上直播,全程录音以备查询。人们搜索并关注“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网上申请”微信官方账号,点击“鹿城人才”——“摇号直播”即可观看全程。
摇号直播按照天赋等级类别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第一批是D类人才,第二批是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E类人才,第三批是除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以外的其他E类人才,第四批是F1类人才。同批次人才先摇号,摇号选房以“组”的方式进行,每次10人为一组。不足10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摇号和选房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认购人手机号码,并在温州华东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公示。
若因停电、电脑卡壳、电脑死机等原因暂停摇号,当该批次数据未纳入正常结果时,前一批次数据视为正常结果,该批次及剩余数据等待电脑恢复正常运行后继续摇号。
(3)测试房屋选择。认购人凭已确认的手机号登录“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网上申请”微信官方账号进行网上选房(认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必须是本人实名认证号,该号码将作为参加网上认购活动的唯一有效通讯凭证)。
选房测试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 00-17: 30,18:30-21:00)。选房考点是在正式选房现场之前进行的模拟测试。为购房者提供观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交流等功能。,以便购房者提前熟悉选房的操作流程。模拟认购成功不作为最终认购结果,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选房认购为准。
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网上申请”微信官方账号申请,点击“鹿城人才”——“鹿城选房”,进行模拟选房。为了提高准确率,加快正式选房速度,购房人可以在选房测试现场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最多30套)。比如选房考点的门牌号是2-202。对于官方选房网站,可以直接点击收藏的房源,查看是否已经售出。如果收藏的房子还没有被别人认购,可以直接点击房子进行认购。如果所收房源已被他人认购,请重新选择其他房源。选房测试场技术咨询:13736920608,18157733776。
(4)正规选房。认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网上申请”微信官方账号进行网上选房(认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必须是本人实名认证号,该号码将作为参加网上认购活动的唯一有效通讯凭证)。
官方选房时间2022年6月24日下午13:30开始。购房人通过“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网上申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鹿城人才”——“鹿城选房”,正式选房。按照公证摇号名单的“组团式”顺序,进行“组团式”选房。如果最后一组不足10人,实际人数会进入选房系统。
第一批房源将于13:30正式选房,后续批次每隔2分钟进入选房系统,根据摇号中奖名单统一选房。每组2分钟,先到先得。若购房人未能在本组选房时间内选房,系统将自动顺延至下一组(不保留选房优先权),并将与下一组购房人同时选房,以此类推,直至本次选房结束(同一套房源最多锁定3次,每次不超过30秒)。网上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批购房人进入系统后20分钟。
(5)认购住房。购房人网上确认房源后,系统会自动记录成功购房人的信息,购房人完成本次房源认购。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从正式选房开始至网上选房系统关闭)登录选房系统的,或购房人登录选房系统但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六)签订合同。购房人应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凭“认购成功”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认购项目售楼处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考生购房后未签订承诺书、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注释
(1)每位认购人仅有权认购一次成功。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房认购成功,就不能再改了。
(二)在网上认购登记、网上摇号、网上选房、签订承诺书、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购房人、购房人、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同一人,不得更名。
(3)认购人应确认知晓本次网上认购流程,提前进行测试,并熟练进行认购操作。如因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账户问题导致购房人未能成功选房,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上选房中的房源描述及项目相关信息、图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购房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保证房源。具体权利义务以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5)购房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该房地产项目,查看并清楚了解该项目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购房产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房标准和不交房标准、不同户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确注明的文件、证件等其他宣传资料。
(6)购房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不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或补齐差额的,不再领取。
(七)安置人才的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公积金购房和商业性抵押贷款除外)。所安置的人才住房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八)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人才办88030286、88030295。
区住建局(区房管中心)88610176、88610605
鹿城区第三批人才住房安置房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鹿城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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