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1) 审计内容包括:
1.2019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2.南昌市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复核汇总表(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汇总表)
3.2020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
用人单位办理基数审核时,应携带用人单位2019年度会计总账和工资明细账、2019年度财务报告等材料。
(二)用人单位在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后,按照相关填报要求,在“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栏目下填报2020年职工缴费工资,并填报其他相关信息,同时根据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相关数据形成缴费工资(基数)汇总表。用人单位填写《缴费工资(基数)汇总表》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单位工会组织公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填写表格时,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对信息,并按照相关填报要求如实申报。与社保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需要变更的,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相关程序申报变更。
(3) 市级参保的用人单位须通过网上经办平台申报审核缴费基数;未开通网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到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窗口申请U-key开通网上办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街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
(4) 在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网的参保企业,通过网上经办平台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和年审。
未开通网上服务的用人单位,需要到柜台审核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请到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五)在缴费基数审核过程中,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较多,因此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下属单位进行集中审核工作。各用人单位做好缴费基数审核准备工作后,由主管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商定集中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集中审计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集中审计和分散审计。
(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审核,由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和办理。
(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