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住房保障范围说明
1.引进培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开发区重大人才工程合格人选。
2.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含教育部承认的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6年内(学历有效),在我区全日制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3.在经开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无自有住房的35岁以下技师。
4.在经开区缴纳社保,没有自有住房,40岁以下,全职工作的创业大学生、高级技师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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