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部门、服务依据、服务类型、服务流程、服务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本部门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条件、服务时限等。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服务。
2服务项目名称
接受法律援助申请。
3服务提供部门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
4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5服务基础
服务部门应根据以下依据向客户提供服务: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6申报条件
6.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案件范围: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赔偿;
-要求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津贴;
-申请养老金或救济金;
——要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
——因劳动争议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赔偿金的;
——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因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而主张公民权利;
——要求赔偿农药、种子、化肥等伪劣农业生产资料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自诉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6.2公民因经济困难无力或完全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调整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以扩大受援人范围。
7申请材料
7.1法律援助申请表。
7.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7.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或经济困难证明。
7.4如果申请人持有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则无需提交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以获得法律援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农村贫困救济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
-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协助的决定;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或者慈善组织资助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和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证明材料;
——依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证明材料;
——公民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
7.5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8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见技能流程图。
9法定处理期限
五个工作日。
10承诺处理期
两个工作日。
11项指控
免费的。
12收费标准
没有。
13服务限制
本服务项目不限制本级行政区划内的服务数量。
14服务质量要求
执行服务行为规范、服务咨询规范、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服务流程控制规范。
15监督和评估
监督
执行监督检查标准。
15.2评估
执行“评价标准”和“改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