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支付基数
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
参保单位2022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限和下限暂分别为18726元和37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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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保险缴款的比例
职工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职工医保:单位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按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1%、0.2%、0.35%、0.45%、0.55%、0.65%、0.8%、0.95%。员工个人不缴费。
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行业分类,工伤保险分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单位方式参保的参保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行业分类确定本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同意分阶段执行国家和省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即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回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50%。
由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属于临时性扶持政策,2022年4月30日政策执行到期后,青岛市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要求,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