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省略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配送”原则[S2/]
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坚持以户籍为依据。对户籍与本人实际居住地在我区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花溪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原则,统筹安排就近、免试入学。
(二)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的总体规划原则
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和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英烈和伤残民警子女、我区在职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省级优秀人才卡子女、“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不含F类)、归侨子女等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
三。组织领导
省略
四。注册方法
实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目标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一年级:2022小学毕业生。
(二)登记过程
1.家长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填写新生、监护人等相关入学信息。
2.家长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3.民办学校是随机派位(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
4.进行现场确认。
5.录取和安置。
6.学生注册。
(3)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
6月12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通过中小学、幼儿园向家长宣传。
6月14日,花溪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计划、花溪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简介和民办学校招生细则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发布,并在花溪人民政府网、花溪教育微信官方账号发布。
6月15日前,完成校级培训和学校对家长的培训,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注册时间和流程,掌握操作方法。
6月16-17日在平台网页开展家长、学校、区(市)教育局模拟演练。
2.在线注册阶段:
6月20日至6月30日,家长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yjrx.gyzkzx.cn)或“多才宝”手机APP上注册,注册对象为曾在我区注册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需要入读一年级、入读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平台的要求注册准确的信息,在平台注册的时候确定已经注册成功。学生应如实填写信息。如果填写虚假信息,会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需要小学二年级转六年级、初中八年级转九年级的学生不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华西教育微信官方账号7月底发布的转学报名通知。
3.短信通知阶段:
7月25日以短信和平台提示的方式通知花溪区注册学生家长打印现场审核表。
4.公立学校现场审计阶段:
7月29日至31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匹配的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
5.私立学校随机派位阶段:
7月7日,平台公布了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7月26日完成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7月27-28日通过电脑完成随机派位民办学校的学位确认。
6.入学和安置阶段:
8月底完成录取和安置。
7.学籍审核阶段:
9月份完成了各校新生入学花名册审核、新生学籍注册和高一新生学籍延续工作。
(4)招生工作
1.公立学校的招生情况
(1)填报公办学校的子女,需要有花溪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办理花溪区有效居住证。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的信息以平台发送的信息为准,优先考虑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及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含集体户、寄宿制户、空挂户)儿童少年入学。
(三)符合本招生计划招生原则第二条(属地管理、服务和统筹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按公办学位安排。
(4)学生入学学校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的入学学校为准。
(五)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花溪区2022年适龄儿童申请延期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私立学校招生
(一)认真落实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花溪区学生入学需求。我区民办学校的报名对象为我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2)对于招生人数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计算机在招生人数中随机分配全部招生人数;招生人数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入学学生。学校原则上不得录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计算机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CPPCC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分配结果实时公布。经计算机随机派位后,被录取学生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公办学校招生原则录取。民办九年制、十二年制学校小学的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初中。初中招生名额超过小学直接招生名额的,多出的学位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则录取;初中招生人数少于小学招生人数的,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入读每学期学费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3.确保随其流动的儿童上学。
坚持“两为主”原则,根据《花溪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附件4),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相对就近的空学位公办学校就读,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农民工子女。
随户籍在市区外和户籍在本区流动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原则进行安置。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子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办港澳台〔2018〕64号),在有效期内凭居住证享受与持有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同等待遇。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其随迁子女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受相关待遇办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4.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入学
区教育局积极推动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例”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其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儿童可获安排入读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采取上门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5.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
(5)其他
1.有附属学校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适龄子女,原则上在所属学校就读。
2.对于没有配套教育设施的住宅小区,按照《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实施意见》精神执行。
3.有教育设施的住房开发项目,房屋交付并登记,适龄儿童为户主子女的,原则上在配套学校就读。根据《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住府办发〔2018〕19号)精神,原则上三年内,同一住房不同户主(即监护人)申请子女入学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1)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2〕52号),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落实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2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2.依法落实辍学控制责任。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出勤台账,落实班级交接、调查报告、辍学学生劝退复学三项工作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继续做好辍学控制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1〕号)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管机制,强化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对不遵循相关招生政策和原则的违规招生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与学校目标考核挂钩。对招生工作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人籍相符”。学籍注册的学校必须与实际就读的学校一致。学校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班级规模,班级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学校招收非在职学生、举办选调生考试等违规行为的,不予学籍审核。
(5)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制观念。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监督电话:83851741(办公室)、83155085(教育科)
附件下载:
附件1花溪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花溪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附件3《花溪区2022年关于适龄儿童延迟入学申请》
附件4《花溪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方案》
附件5花溪区2022年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数据审核表
附件6花溪区居民区义务教育入学一览表(居民区)
(以上内容发布于2022年6月14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附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