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2年3月18日
根据从疫区返回人员必须到社区报告的要求,在此提醒您,自3月3日起,从疫情省份和我省其他市(州)返回未到社区报告的人员,请立即到所在社区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疫情扩散或其他违法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落实好防疫相关要求,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新冠肺炎白城市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7日
禁止跨县(市、区)流动的通知
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2022年3月15日起,本市禁止人员跨县(市、区)流动。特殊情况需要跨县(市、区)外出的,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5日
根据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知(7号):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白城地区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松原、兴安盟、齐齐哈尔等周边地区;白城市洮北区群众不得擅自离开主城区,前往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大安市等周边县市。
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填写场所、事项、出行方式、返回时间。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和社区要全程监管,返回后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控制。
所有餐厅、酒店、早餐、小吃店等。在市区内从现在起禁止在大厅里吃东西,并可以打包或带走。
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互监督,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确保疫情不扩散,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更新:2022年3月13日
白城市卫生健康委重要提示(3月13日更新)
3月11日至12日,甘肃省和天津市出现中高风险区。为防止疫情输入,我市新增调查控制区域如下:
天津市津南区自2022年2月23日起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自2022年2月26日
一、请各地区退(去)白人员主动到社区(村)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相关信息,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因隐瞒、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各社区(村、社)要立即启动上述地区返(来)白人员网格化排查,对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返(来)白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控制措施;对天津市津南区返(来)白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和“落地体检”措施。
三是14天内,对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和当地已发生疫情的市(州)的归国人员,来自航空公司空(口岸)集中检疫点、定点医院、进口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的归国人员,严格查验其抵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落地即查”和14天健康监测措施;14天内,在外省居住过的,要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费核酸检测。
四、医院、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请符合条件的公众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免疫工作。
广大群众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习惯。
防控政策会根据疫情动态调整。请及时咨询当地县区。谢谢你的合作。
更新:2022年3月12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请全市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如果不是非必要的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配合各个地方采取扫码、测温等措施。
二、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除参加防疫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家工作。
3.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除初三外所有班级停课,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停止。
四、全市所有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5.全市所有药店、诊所暂停销售(包括网上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物。门诊禁止接诊发热患者,引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违反规定的一律关停。
六、全市暂停一切聚会活动,红事缓办,丧事从简,不聚、不聚、不聚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七、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市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违反相关防疫政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