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额度

许衡2022-08-09  26

青岛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坚持“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青岛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决定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仅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自住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调整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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