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资格型人才引进落户要准备哪些材料?
人才引进资料:
(一)基本要素
(一)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合格人员:
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表(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双面)。
(2)合格人员:
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双面)。
注: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网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已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天津有工作的还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其他要素
1。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3。社会组织、政府工作人员等非企业工作人员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结算材料:
(一)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义落户:
1.房屋产权证能反映房产和权属信息的页面;
2.业主的居民身份证、业主同意落户的声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本人与业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房屋落在本人名下的不需要上传);
3.如果房屋是房主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的,也需要上传房屋所有权证。
(二)在集体家庭中定居:
上传一份集体单位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3)落户北方或区人才集体户:
无需上传相关结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