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转出办理指南
一、转入个人账户
1.申请条件:已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申请前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可以申请将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2.处理渠道和流程:
办理渠道:员工可通过手机客户端、个人网上营业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自助终端、中心柜台办理个人账户转账。
柜面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出员工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存入半年以上→单位或员工提供异地转出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审核,传递转出信息并划转资金(由异地中心操作)→接收信息,将公积金计入员工个人账户(3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流程:公司为转出员工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存入半年以上→员工选择通过渠道登录并输入相关信息,系统通过持续平台自动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审核、传输转出信息并将资金转出(由异地中心操作)→接收信息,资金到账后公积金划入员工个人账户(3个工作日)。
3.处理材料:
(1)由员工自己处理: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员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受委托单位管理人办理: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员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个人账户转出
1.应用条件:
同时,当符合以下条件时,职工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缴存在南昌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该中心,我中心将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被封存;
(2)在本市无已发放或申请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本市无欺诈、骗贷等不良记录。,包含在信用限制行为中;
(4)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2.办理方式及流程:职工申请异地中心将南昌公积金中心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我中心通过衔接平台收到审核申请后进行资金划转。
3.经办机构:转当地中心。
注:该员工的信用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转移。
员工申请从省分中心、铁路分中心转出,无正常存款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