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岛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补贴标准
2022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金额按全国统一标准确定,暂定增加30元。
调整后,第一档缴费成年居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20元,第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儿童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40元。
资金来源和份额比例不变。2022年国家补贴标准如有新变化,我市按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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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相关资金的转移
自2022年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发〔2016〕35号)规定居民医保基金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划转至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关于完善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青医保发〔2019〕20号)规定居民医保基金划转至居民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