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开保险箱2022-08-09  15

2021下半年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载

2021年下半年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登记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地址:http://www.jsnydsfy.com(请在电脑端用浏览器打开)。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及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8: 00至7月22日24: 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网上报名需要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2.初步资格考试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网上报名人员的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8:00-7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申请人陈述和答辩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24日8:00-16:00;

资格预审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7月12日8:00-2021年7月24日18: 00。

3.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调剂至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4.付款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21年7月12日8: 00至7月25日12: 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加飞函〔2007〕146号)。未按时报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原则上每个岗位笔试比例为1: 3。对急需用人且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考试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并网上缴费成功的人员,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7.候选人的相关要求

(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允许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本人需要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核方法和实施措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还将进行操作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将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及总分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组织,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本岗位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材料或辅导用书。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五天在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公布,短信通知。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笔试成绩100%,合格线60分。

2.采访

面试人选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按实际招聘岗位相应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确定。

(1)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已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通过网站公布并短信通知考生。成绩公布后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更换。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工作需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内高校2021届毕业生,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归国留学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的证明。上述所有证书及相关材料均应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复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复试不合格者,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资格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

(二)面试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测试面试人选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适用性。面试成绩100%,合格成绩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护理岗位还会有操作考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

(3)检查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操作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可为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应当当场或当日申请。其他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体检单位对申请复检的人员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宣传和就业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招聘单位、职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被分配到岗位并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需要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且通过该岗位面试(操作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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