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四证都有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凭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四证”的具体内容如下:
1。居住证明:
父母双方取得Xi居住证的流动儿童,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必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随户口迁入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的子女父母,不需要提供居住证,但需要提供上述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2。在职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
与父母户籍相同的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
4。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