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青岛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期限
居民在集中参保期间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规定及时缴纳保险费的新入学大学生,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享受正常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中断缴费当月起按居民医保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并保证待遇衔接;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增居民,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持有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参加集中参保期,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