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人才落户:
处理时间:
一年到头
处理条件: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具有境内外精算师、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
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空颁发的航空器驾驶执照的人员。
处理材料:(一)基本要素
(一)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合格人员:
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表(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双面)。
(2)合格人员:
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双面)。
注: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网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已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天津有工作的还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其他要素
1。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3。社会组织、政府工作人员等非企业工作人员也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合法存在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结算材料:(一)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义落户:
1.房屋产权证能反映房产和权属信息的页面;
2.业主的居民身份证、业主同意落户的声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本人与业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房屋落在本人名下的不需要上传);
3.如果房屋是房主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的,也需要上传房屋所有权证。
(二)在集体家庭中定居:
上传一份集体单位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落户北部集体人才户或区集体人才户:
天津市无产权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落户;
天津无就业单位的人才,落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备案。
无需上传相关结算材料。
处理流程:
一.应用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人才引进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签署承诺书、选择居住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要求。
二。审计
在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要求进行网上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核就业、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素。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需求(技校教育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素。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需求,系统会自动完成审核。
①申请通过,系统会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邮寄或窗口发送,即可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其中,审核通过且在天津市无就业单位的申请人,需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备案落户。
②如果审核不通过,系统会短信通知申请人,并注明拒绝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资料要求重新申请,或咨询拟落户区联审窗口。
三。安定下来
领证后,申请人回原居住地户口迁出,再到各相应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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