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人才落户:
处理时间:
一年到头
处理条件:
来金创办了符合天津产业政策的企业企业家。企业稳定运行一年多,企业家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创业型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型核心人才主要指来津创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大股东)。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也需要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
处理材料:
1.在天津设立的企业的营业执照
2.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任职决定等。)
3.在天津缴纳10万元的纳税证明。
4.身份证(双面)
注:非原创创业者还需要提供能够表明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在津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三)结算材料:
(一)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义落户:
1.房屋产权证能反映房产和权属信息的页面;
2.业主的居民身份证、业主同意落户的声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证明本人与业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房屋落在本人名下的不需要上传);
3.如果房屋是房主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的,也需要上传房屋所有权证。
(二)在集体家庭中定居:
上传一份集体单位主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落户北部集体人才户或区集体人才户:
天津市无产权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落户;
天津无就业单位的人才,落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备案。
无需上传相关结算材料。
处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人才引进落户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签署承诺书、选择居住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要求后,
2.在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要素进行网上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核就业、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素。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需求(技校教育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素。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需求,系统会自动完成审核。
如已通过审核,系统将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领取邮件或窗口领取准考证。
如果审核不通过,系统会短信通知申请人,并注明拒绝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资料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或咨询拟落户区联审窗口。
3.领证后,申请人回原居住地户口迁出,再到各相应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下载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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