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湖里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秋季)
厦门市湖里区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要求,纳入积分入学的民办小学一年级,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未纳入积分招生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录取所有学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湖里区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民办初中严格落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统一申请免试入学。报考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将于6月3日至6月7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家长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公示的厦门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根据需要填报1 ~ 3所志愿学校。资格审查和电脑派位后,于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录取学校。
二。注意事项
(1)民办初中应在5月20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录取工作,公示录取名单,并将录取名单报湖里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小学应于7月31日前,将区教育局统筹的随迁子女情况向区教育局报告。
(3)民办学校要自觉规范招生和收费行为。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规模,严格按照许可项目和分级补助标准收费。对擅自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预收费、乱收费的,区教育局将按照《中共湖里区委办公室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分级普惠性民办学校绩效评价和奖励办法的通知》(胡夏委办发〔2021〕13号)进行处理,予以公告,并责令立即整改。因违规招生造成学生学习困难、升学困难等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4)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学生档案,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录入电子学籍系统。转学生应控制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