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人油2022-08-09  5

重庆幼儿园收费规定

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禁幼儿园以自己的名义违规收取赞助费。近日,重庆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通知》明确,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除教学住宿费、经市政府批准的服务费、代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额外费用。,除了教育费。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赠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向他们收取书籍(包括学习工具等。).

2。幼儿园膳食(含零食)应坚持“家长自愿据实领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必须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与教育费一并收取。餐食(含零食)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和家长委员会根据幼儿均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然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3、幼儿园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时,应按规定出具相应票据。【/s2/】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时,应当向幼儿家长开具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教育费时,应向幼儿家长开具税务发票。根据现行教育收费税收政策,民办幼儿园在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内收取的教育费和保育费,免征增值税。

4、幼儿入园后停课一个月及以上,并已提前办理停课手续的,停课期间学费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离园或转园,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在园天数收取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月收取。学期初或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收取教学费,超过一半的,按月收取。

5.幼儿园应当在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中明确告知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核定收费的文号,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按照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或者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费用,幼儿家长可以拒绝支付。

1。幼儿园可以提前收学费吗?

@家长反映:九龙坡区上城迪达幼儿园,请家长在开学前缴纳下学期费用。1月21日一个月费用1900元,3月4日四个月费用7600元。家长不提前交钱,担心学校为难孩子...

@九龙坡区发改委回复: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的通知》(渝市政〔2012〕30号)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

二。 “不提前交学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是否符合规定?

@赵老师反映:2019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江北区洪恩幼儿园开具春季费用收据:“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幼儿园办理续收下学期费用的相关手续,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您的学位”。

@江北区教委回复:你反映的问题属于跨学期收费。说补交学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是不合理的。

三。学期初或期末不足一个月可以全额收费吗?

@罗女士反映:九龙坡区歇台子蒲公英幼儿园收费不合理。只需要半个月的课。为什么要收一个月的托儿费?

@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回复: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的通知》(渝价监发〔2012〕30号)要求,学期初或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收取教育费,超过半个的,按月收取。伙食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四。市教委权威回复

幼儿园的学费问题和中小学的规定是一致的。在2020年春季学期收费文件正式下发、学生未返校前,各学校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学费),伙食费要据实收取。

对于开学和期末在校不满一个月,学校应如何收费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学校向NDRC备案按期收取学费,学费不变;学校按月与NDRC记录学费的,学期初或期末不足半个月的,按工作日收取学费;学费超过半个月的,按月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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