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01.参保人员应在成都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02.凭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和身份证,向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03.成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后台业务操作,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移医疗个人账户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流程
01参保人员办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手续;
02参保人打印《保险凭证》,向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保险凭证》;
03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和成都医保经办机构后台业务操作,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
常见问题
谁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答:跨统筹地区转移到我市就业并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转出手续。我能在哪里打印保险证明?
答:可以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大厅自行打印——我要办——我要打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成都后有12个月的等待期吗?
答: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转移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将与我市实际缴费记录相结合。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费,月缴费记录连续计算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继续参保缴费,按规定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后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答:转移的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已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您继续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时,承德梅子四市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的,按照退休时实际认定的缴费年限,在参保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退休手续(已参保相同时间的,优先在最近退休的地方办理),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四个城市实际缴费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含互认)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且四个城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年的,可支付到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四个城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后累计到20年。
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可以由他人办理吗?
答:是的。由他人办理的,还应出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