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变更职工缴费基数
本年度修改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
(二)办理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员工修改户籍或电话等个人信息。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在每年1月1日至1月2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期内,可以变更当年的缴费档次。
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期结束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降低缴费基数,但不得提高。
(四)社保信息变更应在单位更名或保险事业部变更后办理
单位名称变更后,社保系统会自动共享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无需单位办理;单位整体跨地区转移,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通过“参保地区变更申请”模块申请办理,也可携带营业执照到转入地区或城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公司变更预扣银行
单身人士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服务大厅“社保业务”,通过右上角“相关下载”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按要求填写完整表格,然后持《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到单位银行办理。然后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保业务”中的“联系方式和代扣银行维护”模块,可以更改“开户银行”和“缴费银行账号”信息,也可以持协议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