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犬只管理规定

克什米尔地区2022-08-09  25

2022石家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 "(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作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条例的实施情况,确保条例的实施。

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s2/】养犬管理制度、养犬行为规范、养犬住宿、收养和管理修订。【/s2/】《条例》明确石家庄养犬制度对狂犬病实行强制;提倡养狗要给狗买保险;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特殊任务期间,可以划定区域暂时禁止犬只进入;鼓励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参与犬只收容、收养等救助活动。

《石家庄市养犬条例》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为省会文明城市创建和规范养犬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相关上位法的制定和修订,《石家庄市养犬条例》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情况。为更好落实上位法精神,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机制,2021年6月,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对《石家庄市养犬条例》进行了修订。同年12月22日,经石家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今年3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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