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金查询方式

张家界风景2022-08-09  3

青岛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处理条件

职工养老保险

正常退休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工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并按规定缴费,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处理方法

居民养老保险

就地办理:参保人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待遇申领通知书》,到就近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网上办理:参保人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城乡居民养老”板块,或青岛人社手机APP客户端,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2020年1月1日前首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银行卡号后六位;2020年1月1日后首次参保的,为身份证号的后六位)。登录后即可申请(目前崂山区、城阳区除外)。

雇员养老金

企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由档案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管理)提前1-2个月携带人事档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工龄。工龄确认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用人单位(或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区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1)《青岛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相关下载”模块下载,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同时,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职工签字确认并公示。企业正常退休公示期为10天,病退和特殊工种公示期为20天;

(2)退休人员身份证、社保卡;

(3)根据情况需要保留的特殊材料。其中,三类人员必须提前审核。如为原固定职工,用人单位(或街道人力社保中心、档案保管单位)应携带原固定职工档案审核1-2个月内的工龄,方可办理退休业务;属特殊工种的,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审核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参保职工退休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协会残保局官网,首页为“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保业务-企业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申请”,进入用户登录界面,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输入信息,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经经办机构审核后,单位在网上打印《青岛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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