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gt处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gt;处理过程
职工申请转出在我市缴纳的养老保险,需打印在我市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提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具体操作如下:
①参保职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服务”;[点击此处直接进入处理页面]
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通过“打印养老保险凭证”模块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③参保职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打印好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发送的转移联络函后,邮寄转移信息表,办理转移手续。职工也可以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gt;处理时间限制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时限不包括异地社保经办时间和邮寄时间)。
gt;进度查询
参保人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个人服务中的相关转入模块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可通过个人服务中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和社保关系转移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移进度和养老保险转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