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报名现场审核材料
桂林庆丰实验学校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要审核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为节省大家的时间,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顺序要一致!)
(一)四个市区户籍地和青峰村学区(含叠彩、秀峰、象山、七星区,不含燕山、临桂区)的学生
1。户口簿(首页、监护人及子女户口簿页);
2.结婚证和出生证;离婚提供离婚判决书;
3.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租赁合同、截至2022年8月31日一年以上租房完税发票等)。).
★注:市区无房(监护人无产权)的,由学校提交市房产局查询核实住房情况,不需要家长出具无房证明。
如果是下列情况之一,需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在你实际居住的学区内入学:
(1)学生家庭无产权住房,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
(2)城镇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
(3)父母离异,学生随具有本市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居住(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
(4)学生及其父母无产权住房,户口已在我学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落户,全家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在我学区的产权住房或租赁住房实际居住1年以上;
(5)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学生家庭户籍与暂住地不一致的,按暂住地就近入学。
(二)流动儿童(包括农民工和流动个体工商户):
(1)户口本(户口地址页、监护人户口页、子女户口页);
(2)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时间一年以上,且有效,下同);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和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发票)中的任意一种;
(4)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任何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