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条件结婚必须满一年吗

王茂蕾2022-08-09  12

2022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条件

上海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家庭成员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连续3年在本市城镇有常住户口,连续2年在提出申请的城镇有常住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出售或捐赠过住房,但家庭成员间的住房捐赠除外。

6、纳入区政府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且未享受住房保障补贴的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但获得货币补偿的征收(拆迁)后未购买自有房屋的,5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含未婚、丧偶、离婚三年者),男性年满28周岁或女性年满25周岁但不超过70周岁,可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户口所在地追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人和申请受理点

1.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中的行为,视为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2.单身人士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3.共同申请人或者单一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二。本市非户籍人口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2.在本市无住房,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3.已婚;

4.现工作单位应当在申请地连续登记满一年;

5.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6.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增加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7.申请人的年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等。应追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人和申请受理点

1.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限于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丧偶申请人及其未婚子女。家庭应当书面推荐符合非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住房全部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和选房的行为视为申请人家庭的行为。

2.申请家庭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符合非本地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单位注册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诚信书面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重要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基本信息,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关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违反诚信承诺或相关规定,经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将记入失信对象不良信用记录,按照住房保障诚信体系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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