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租房要求
员工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南京无产权,租房居住的,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
延伸阅读:购买预售或已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及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的人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能有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不得因购买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邻近地区购买住房的,按照自住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申请购房。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因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不再提取;配偶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