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

混响是什么2022-08-09  11

2020东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东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包括缴费不满1年或缴费满1年但自行中断就业的人员),可在东莞领取失业救济金。

申请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含)的,失业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应当连续支付一年以上。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起至东莞政策实施,符合失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

应用方法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东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在线: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线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事”微信小程序。

线下: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东莞最后参保的园区、镇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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