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是如何确定的?
购房套数的确定适用“认房认贷”的标准。住房信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住房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及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具体来说:
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缴存职工家庭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标准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一是职工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二是职工家庭实缴商品房贷款已结清或仅一次未结清;三是没有向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有两套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现有住房出售后,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或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再次购房时,可以按照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