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职工医保6—8月缴费通知
关于2022年6月、7月、8月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每个投保单位:
根据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启用陕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通知》(市医保中心[2022]12号)的安排,现将2022年6月、7月、8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表
7月2日至3日,全市统一核定6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6)。7月4日至7月15日,各单位可办理7月份增减业务(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7,新增和续聘员工需7月份缴费,停缴者7月份不缴费);
7月16日-17日,我市核定7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7)。7月18日至7月31日,各单位可办理8月份增减业务(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8,新增和续聘员工需在8月份缴费,停缴者8月份不缴费);
8月1日-5日,全市统一核定8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8)。8月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可办理9月份的增减业务(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9,新增和续聘人员需在9月份缴费,停缴人员9月份不缴费)。
二。注意事项
每个参保单位只能按时间顺序按核定的金额(不得多缴或少缴)缴费(如有几个月欠费,应从最早的欠费月开始)。
生成征收信息时,系统会自动扣除余额,并将差额缴纳数据推送给税务。参保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专项缴费申报”模块申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发现缴费数字有误,切记不要盲目缴费,待与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对账完毕后再继续缴费。
注:8月1日起,Xi医保征缴将转入常态周期。如无特别通知,每月1日至5日分批核定全市职工医保费用。6月6日至月末最后一天,医保经办大厅和公共服务平台可正常办理增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