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索赔对象
符合条件的失业登记人员
应用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补贴标准
七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每人每月1528元;三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每人每月1384元。
处理材料
现场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居住证)。
处理方法
1.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就业网,输入“我要办点事”/“个人经营”/“失业登记”,选择办理失业保险。
2.现场处理。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