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南宁居住或者在南宁跨县居住的,应当自到达本市(县)之日起7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服务组织办理居住登记,或者通过互联网自行申报系统办理。
加工材料:
一、居住登记网上自助申请材料:
(1)我用身份证自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及居住信息。
二。居住登记材料现场申请:
(一)个人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3)申请人一年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集体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集体登记表》。
(3)申请人一年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