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最新社保医保缴费比例
相关政策
(1)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根据鲁政办〔2020〕5号、鲁医保〔2020〕9号、青政办〔2020〕5号等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1日起,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由10%降至9%。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
本次调整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国家、省机构改革关于部门职能调整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职能正式由社保部门划归医保部门职工医保费由市医保部门负责征收
特殊说明
已缴纳2月份企业社保费(三险)的用人单位,由社保部门退还。相关退款流程确定后,我们会及时发布消息,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