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以及2021年1月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指缴费不满一年或者缴费超过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当然这个钱没有失业保险多
1.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含)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今,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