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海口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一、保险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机构及其雇员;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工作人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二。处理材料
1.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公务员须提供“空岗位通知卡”或“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减少全部参保人员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并提供参保人员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处理过程
1、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提供其他申请材料。
3、科室验收和初审;
4、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5.告知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搬运地点
海口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新路9号
电话:6616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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