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育险到底能报多少钱


海口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海口生育保险报销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12个月以上,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二。报销材料

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报销。

1.出生服务证(即出生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产妇身份证;

4.加盖医院公章的相关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5.出院小结和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   

6.男职工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男职工身份证。   

7.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

(1)堕胎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2)引产

因医学原因需要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妊娠14周以上)的,除提供第(一)项要求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医学证明。二胎还必须提供生育服务证。    

(三)放置(取)宫内节育器和结扎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三。报销流程

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被保险人应当到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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