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劳动者:2元/人/小时(含加班,下同)
补贴标准
2019年6月13日,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延续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知》。从2019年起,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继续执行吉人社发〔2017〕20号、吉人社发〔2015〕46号规定,从事,下同)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不能达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5元。
政策依据:吉人社发[2017]20号、201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