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F类人才认定材料清单一览
申请材料清单
(一)常用材料
1.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公民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人员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外国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或红牌,或外国人工作证。
2.从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税;是企业家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股东提供公司章程和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被派遣人员由实际用人单位审核申报,同时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同。
3.最高学历证书(中专以上学历者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有学位者提供)
5.职称证书(有职称者提供):对F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其职称已在外省(含中央驻浙单位)评定的,其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审。所需材料及确认流程见杭州人才服务公众网职称评审专栏。
6.技能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人员提供):F类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相关规定进行复检认定。
7.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港澳台高校颁发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二)个性材料
符合《临平区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查新证明等。点击下载文件并查看>: gt gt临平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