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卡办理指南
一、处理对象
海口户籍人员或在海口享受公共服务权益的其他人员(在海口享受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范围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等。)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注:已办理本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不能再次办理。
二。提供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社会保障卡标准照片1张;
(2)代办: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标准照片1张;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成年人代理: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标准照片1张;7岁以下儿童可以不提供照片(不提供照片的社保卡上不会有照片)。
(四)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华侨提供我国使馆签发的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
(5)社会保障卡照片标准同《居民身份证认证用数码照片技术标准》(GA461-2004),要求:一寸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大小的2/3,无制式服装或白大褂,白底无反光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情自然,无明显扭曲,纸质。
三。处理过程
(1)原则上由参保单位统一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指定专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领取申请登记表。参保人提交材料并填表,单位专社保员采集的信息批量提交至社保卡管理中心,单位专社保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批量领取社保卡并发放给参保人。其他单位和组织可以申请统一批次的社保卡,流程同上。
(二)海口市户籍人员、无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批量办卡不成功等人员,可零星前往海口市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包括申请和取卡两个步骤:提交材料和填写表格进行信息采集,领取受理单。受理成功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单,按照受理单上的预约时间、地点领取社保卡。
四。处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7:30。
五.处理地点
海口社保服务大厅和区社保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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