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小学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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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江县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庐江县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为做好2022年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域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房产地址相同的居民子女入学。

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财产权一致(简称“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入学。

(2)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上学。

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有房产但无城镇户籍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如有困难,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在房产所在学区入学。父母在市区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在户籍所在地房产内入学;父母只有市区户籍的,需提供市区无房产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下同)。

(三)进城务工、经商、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无户籍、无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要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但不择校。截至2022年8月31日,随迁子女中在城市工作、经商、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提供相应入学材料的次年必须“满半年”,均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在市区有户籍或房产(含“小产权房”)但在其他学区工作或经商的子女,在其户籍或房产所在学区入学。营业执照时间以申请日为准,而不是注册时间。业务人员租用的营业用房必须是商业用房,且该用房当年不用于产权人子女上学。经营场所出租用于住宅房地产的,视为不合格。

(4)尚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入学。

根据搬迁协议等材料确定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位于学校注册的学区内。

(5)来鲁投资创业人员子女入学。

严格控制的范围必须是公司主要投资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受县政府邀请创业,在市区无户籍、无房产。

(6)其他儿童和青少年上学。

1.住房租户的子女上学。单独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唯一住房职工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2.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上学。公办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学校应当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进入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者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上门服务,建立其学籍,纳入学籍管理。

4.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子女入学。证书分别由县侨务部门和外事部门出具,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5.军队转业干部子女上学。军队转业干部如果安置在我县,其子女由县教体局入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入学政策:

(1)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的房产地址一致,并实际居住在该处。

(2)父母由政府派遣出国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所在地在本县房产内,实际随祖父母居住的。

(七)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上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优惠教育实施细则》(郑联〔2021〕1号)、《合肥市军人子女优惠教育办法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关于加强军人子女优惠教育的指导意见》(合教办〔2021〕6号)。

2.一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巩峥〔2018〕27号)执行。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入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2019〕64号)。

4.2020年支持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在疫情期间上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湖北医务人员鼓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

5.引进高水平的天才儿童入学。根据《庐江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庐江人才字〔2021〕5号),保障符合条件的政府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入学程序

(1)持有我县户籍及房产的居民子女和来鲁投资兴办企业的人员子女入学。

1.一年级新生。

报名时间:“第一批”统一到7月4日、5日、7月22日(补充报名);“第二批”统一到7月8日、9日、22日。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负责将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使用该系统验证数据的真实性。

(1)第一批: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小学报名、考试。

(2)第一批: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①城镇有房产无户籍人员的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产证,下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要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报名和考试。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确有困难的,可以到物业所在学区小学报名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

②具有市区户籍、无房产、符合“合政办〔2017〕175号”文件要求的成套住房租赁户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出租屋所在学区小学进行登记审核。

③城镇户籍无独立产权人的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与子女在产权人同一户口簿,产权人与子女的关系仅限于祖父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市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

④有户籍,无住宅房产,但在市区有商业门面房的子女。必须在门面房里实际经营和生活。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门面房房产证、城镇非住宅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商业门面房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如果一楼是商业门面房,二楼及以上是住宅,且在同一房产证上,则视为住宅。

(3)第二批:进城务工、经商、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无户籍、城镇无房产人员的子女。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地证明(实际居住地必须与职工、商家、企事业单位所在学区一致)。下同)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市区无房产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报名和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第二批: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员子女,以招商方式招收。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父母(双方或一方)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来鲁设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附件2-4)、企业聘用文件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市区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审核。

(5)第二批: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户口簿、拆迁协议、无房产证明、安置房所在地证明(由县住建局征收办出具)、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安置房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

2.七年级学生。

(1)本人毕业于我县非市区公办小学。

①市区无房产、无户籍者:就读非市区初中。6月16日至27日,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户口本进行登记,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录取并录入注册系统(下同)。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必须是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市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子女。7月9日、10日、22日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异地入学审批表(附件2-2,需要毕业学校和镇中心学校签字盖章)以及身份证、户口簿、 市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登记。

②在市区有房产和户籍,符合“两一致”条件或只有市区房产,但户籍未迁入市区的:如意想入市区初中,7月9日、10日、22日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异地入学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报名审核。有房产但户口未迁入市区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市区内,有户籍,无小区物业,但有商业门面房子女。必须在门面房里实际经营和生活。如意进入市区初中,于7月9日、10日、22日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市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异地入学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报名审核。

④白湖镇原登湖初中学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就近原则,登湖小学(登湖村、陶冲村、泉水村)毕业生原则上在裴钢中学就读初中。如果确实困难,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允许择校。6月16日至27日,白湖镇中心校将对毕业生入学意向进行逐一登记,并组织集体报名。对拟进入市区初中就读的,收集报名所需证件,交验。

⑤叶浮山镇原叶山初中学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户籍为相关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6月16日至27日,冶父山镇中心学校将组织户籍与各村相关的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并收集报名所需的全部证件,提交审核。

(2)市区公办小学毕业。

集中提交时间为6月16日-27日,由毕业学校收集、分类、登记。

①在市区有房产和户籍的(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②在市区有房产或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确需在市区招生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

③有户籍且在市区无房产的(符合“河政办四〔2017〕175号”文件的成套住房承租人子女),提供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材料、户口本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登记。

④有市区户籍,但无独立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父母和孩子至少有一方与产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产权人与孩子的关系仅限于祖父母),提供市区无房产证明在毕业学校集中注册,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⑤有户籍无住宅物业但在市区有商业门面房的,必须在门面房内实际经营居住。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市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异地入学审批表等材料,在毕业学校登记。

⑥在市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商人或无户籍、无房产子女,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城镇房产证等材料在毕业学校集中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属于通过招商引资在来鲁开办企业的主要投资人或高级职员子女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来鲁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开办企业申请表、企业的聘用文件,以及毕业学校集中注册的户口本、城镇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

(3)县外小学毕业。

提交报名时间为7月9日、10日、22日。需要所有小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和学籍表(毕业学校盖章)。

①在市区有房产和户籍的(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②在市区有房产或无户籍的,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如确实需要在市区招生,可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

③有户籍且在市区无房产的(符合“河政办四〔2017〕175号”文件的成套住房承租人子女),提供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材料、户口本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④如有市区户籍,但无独立房产,请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父母和孩子至少有一方与产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产权人与孩子的关系仅限于祖父母),孩子父母在市区无房产证等。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名,教体局统筹安排招生。

⑤有户籍无住宅物业但在市区有商业门面房的,必须在门面房内实际经营居住。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市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学籍表等。,并在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名。

⑥在市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儿童的优惠政策。

1.一年级新生。

(1)来我县工作、经商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本县户籍、房产人员的子女。

①就读非城市学校。7月8日、9日、22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地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报名和考试。

②上城市学校。不得不进城务工、经商或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7月8日、9日、22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在我县无房产证明、 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其他子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家长凭相关证明,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在相应学校报名、考试。

2.七年级学生。

(1)来我县工作、经商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本县户籍、房产人员的子女。

①本人毕业于我县非市区小学。我打算在我县非市区的一所初中就读。6月16-27日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毕业学校登记并录入报名系统,由本人实际居住的初中录取。我打算在我们县上初中。7月9日、10日、22日由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在我县无房产证明、异地入学审批表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允许择校。

②我是县城小学毕业的。原则上在最后居住地登记。打算进入我县初中的,必须是在我县城市工作、经商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的子女。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在我县无房产证明等。,于6月16-27日在毕业学校进行报名和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允许择校。

③县外小学毕业。如果你希望进入我们县的学校,你必须是在我们县的城市,商业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的孩子。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实际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毕业证)、学籍表等材料。7月9日、10日、22日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报名、考试,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允许你择校。

(2)其他儿童少年及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家长持相关证明,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在相应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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