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停止受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青社资〔2021〕62号)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受理时间为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失业保险技术技能补贴申请,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门户关闭。
01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系统申请[点击进入]。申请后,相关信息将自动上传至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能直批的,由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来源:摘自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02证书验证
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系统无法核实的,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政策的通知》(任青社发〔2019〕11号),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促进中心将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验证无误的,由信息系统进行验证;验证与提交的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验证,并在信息系统“验证意见”栏中注明失败原因。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促进中心应当对申请人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市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促进中心无法核实职业资格证书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收集相关证书信息,发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03审查
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依托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审核内容逐一进行信息比对和人工审核。审核无误的,予以批准。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信息系统“审核意见”栏中注明不符合的原因。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在初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04采样
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于每月16日前导出补贴人员名册,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各区(市)享受补贴人员名册进行初审。
05问题
补贴人员名册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于每月20日前签字并加盖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并将《青岛市失业保险基金(补贴晋升)申请表》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青岛市失业保险基金(推广补贴)申请表》向各区(市)拨付资金,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推广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