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补缴指南
单位付款
声明范围
投保企业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提交材料
1.申请缴费当月起12个月内:《青岛市三合一业务人员增减明细表》;
2.自沈清缴费当月起12个月以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四份;补充期间的档案原件、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工资原始凭证;参保单位为法人的,携带{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
3.逾期三年以上的,提供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劳动部门裁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如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或社会保险稽查部门的审核意见。
处理流程
1.申请缴费当月起12个月内:社保业务→多查→社保→在单位工作→社保征缴→个人全额缴纳(无材料自助);或携带提交的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工商银行、青岛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
2.申请缴费当月起12个月以上:携带提交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处理时限
快速处理
处理通道
1.在线处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现场处理:
(1)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
(2)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工商银行、青岛银行营业网点(仅限12个月内支付)。
机构:各区市社保机构;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工商银行、青岛银行营业网点。(仅适用于12个月内的逾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