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卡使用指南
社会保障卡的使用
根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社会保障卡具有以下基本功能和应用:
(1)电子证书功能。
社保卡作为法定身份证件,已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时。社保卡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2)信息记录功能。
将相关应用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关键业务信息记录在社会保障卡芯片或相关应用部门的后台系统中,并形成电子证书复印件。
(3)自助查询功能。
持有社会保障卡,您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查询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个人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
(4)医疗结算功能。
通过社保卡实现当地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怀孕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诊疗过程中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缴费、结算“一卡通”。
(5)支付和待遇接收功能。
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可以收取各种缴费和待遇。包括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人事考试缴费、定期和一次性社会保险待遇、报销费用、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等。
(6)跨区域应用功能。
根据国家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应用要求,开展社会保障卡跨区域就医结算、关系转移、身份确认等业务应用。
(7)金融支付功能。
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鼓励雇主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支付工资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