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参保相关条例
保险条件
1.厦门户籍人员
2.年满16周岁。
3、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
4.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
投保材料
1.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可在居住地或村委会领取,也可在地税部门(网站)领取);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低保对象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45-59周岁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两个女孩的夫妻提供区计生部门的证明;
5、农村计划生育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等群体缴费有困难的应提供区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
6.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该卡的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要提供照片)。
保险流程
1.符合规定的,经办机构打印审批表一式两份,书记员和经办机构各持一份。
2.材料不齐全且能够补齐的,经办机构应当打印受理回执一式两份。书记员签字确认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经办机构将退还所有材料。
3.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由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条件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持一份。经办机构会将所有材料复印后退回。
投保地点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大厦三楼
电话:0592-5369037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禾祥东路168号一楼
电话:0592-5863075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9号
电话:0592-6589151
保险费用
处理时间限制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注:花在调查材料上的时间不包括在内。
手续费
这个项目不收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