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202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就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
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将在以下地区实施: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西部地区“两基”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兵团)、纳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规划的部分中部省份少数民族自治州、西部地区部分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特殊困难少数民族县。
(二)招募人数。
2022年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6.7万人。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计划名额详见《2022年中央机关“特岗计划”岗位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大标准要求,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生,鼓励本科师范毕业生报考,可适当招收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教学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践教学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工作重点。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重点支持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为农村重点学校补充特岗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形声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薄弱学科教师补充。
二。工作要求
(1)积极有效招聘特岗教师。
各地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尽快开展2022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央“特岗计划”招聘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各地要统筹招聘本地特岗教师。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按规定逐次招聘或调整计划组织第二次招聘。在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中,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划定合格线。对于教师流失严重的特别偏远艰苦地区,可以向本地学生倾斜。
(2)切实加强特岗教师待遇保障。
中央财政将继续对中央“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补贴。教育部、财政部根据各地2022年岗位设置计划和在岗往届特岗教师人数,拨付2022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同等条件下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首评、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服务满三年、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学并落实,做好相关人员和工资关系的转移,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的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的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周转宿舍的安排等。,并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特岗教师的系统培训。
各地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制定培养计划,为特岗教师提供优质培训和研究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根据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德育根本任务;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4)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工作。
2022年,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和招聘计划审批的基础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补充更新工作,将当地根据实际情况招聘的特岗教师纳入数据录入范围,确保2022年底前特岗教师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挖掘并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优秀典型,以适当形式表彰奖励优秀特岗教师。
(5)严格、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监督检查。
各地要严格开展“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教师招聘、特岗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及时办理聘任手续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要及时督促整改。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整改不力的,明年核减岗位数量。
[/S2/]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岗位分布表[S2/]
2022年中央“特岗计划”岗位分布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