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保险条件
▌青岛户籍
(1)儿童,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
②具有本市中专以下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注册子女,包括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注册子女,需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社保满1年以上。
③青岛市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全日制学生。
④成年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不属于职工医保范围。
▌未在青岛注册
①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外地居民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经本人承诺,未参加青岛市以外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②居住证持有人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不参保,享受其他地区的相关待遇。
③新生儿可随持有居住证且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