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券发放对象
发布对象:
(一)中小型企业
申请本市创新券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有独立的RD投资和RD活动,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与合作的服务提供商没有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相关关系。
对市级以上(含)创新创业平台、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近两年市级以上(含)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团队)给予优先支持。
(二)创新和创业团队
申请市创新券的创新创业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具有法人资格且未注册的企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2.已入驻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室、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