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2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可知:
自2022年3月21日起,餐饮服务单位不鼓励提供店内食品管理,鼓励提供取送外卖等送餐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可以预留餐饮送餐到客房的服务。外卖人员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