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个税退税办理时间
处理时间:
每年结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出境,可以在出境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最终退税和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处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十条明确了纳税人取得退税、补缴税款的方式和渠道。
首先是申请退税。年度汇算清缴后有退税金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纳税人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后,申请手续办理完毕。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款将直接到纳税人的银行账户。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和在中国境内开立的合格银行账户。
其中,对于2020年年度综合所得低于6万元,但已在年中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预缴税额,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快速办理退税。建议这些纳税人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以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二是纳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编报年度决算提供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补缴税款。邮寄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要关注申报进度,通过网上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缴纳税款。